为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我县按照省、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食安办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芦溪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各乡镇食安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按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市场检查、老年人消费权益知识讲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进行宣传引导,普及保健食品营养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明确重点,认真检查。按照省市食安委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为整治对象;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截至日前,共举办老年人消费权益知识讲座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4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2户次,食品经营单位247户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7户次,立案查处2例,有效地遏制了我县的食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行为。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