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管,规范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采用会议等方式夸大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我局依据《省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赣食安办健食〔2017〕1号),《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保〔2017〕19号)以及《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383号)文件精神。
一、积极组织部署
我局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此次专项任务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梅萍任组长,光丰分局局长朱根林为副组长,成员李振华、陈洁、龙军、赵婕。落实“四个最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组织开展了生产领域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严查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二、广泛宣传教育
我局多次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建立长期、有效的定期宣传制度。执法人员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单位、宾馆饭店等易发生“以会议形式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场所进行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知识,发放宣传横幅、宣传海报,现场答疑讲解,结合虚假夸大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的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认识。通过培训会议为生产企业普及食品和保健食品相关法规、知识减少违法虚假夸大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整体部署,一是检查企业是否经过许可进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二是加强对本次专项重点检查范围内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包括检验室、生产车间、净化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等,并通过审查产品票据,各种资质文件及生产记录求证产品全过程监管情况。在检查中严查企业是否根据许可的配方与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完成生产过程;是否建立规范的批生产记录并符合要求;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销售记录是否真实齐全以及是否涉及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等内容。
四、具体实施情况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9家次,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9家次,出动人员9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份.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认识。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保持高压态势,将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延续下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夸大、欺诈、虚假宣传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