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针对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不合格产品质量偏高的状况,根据省、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各县区局特别是上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作为今年工作重心,主要领导要重点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会同相关部门,发挥行业商会和基层分局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解决质量问题,大幅提高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专项整治方案要在3月5日前出台并组织实施,并报市局。
二、加强烟花爆竹产品标准宣贯
各县区局特别是上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加大烟花爆竹产品标准宣贯和培训力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商会等,重点培训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邀请烟花爆竹专家上门服务或集中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或分期分批、或按企业产品类别,或按乡镇分局等,广泛宣贯GB10631-2013《烟花爆竹·质量与安全》、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9594-2015《烟花爆竹·礼花弹》、GB24426-2015《烟花爆竹·标志》和GB31368-2015《烟花爆竹·包装》等标准。此项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各县区局特别是上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争取政府的积极支持,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增加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检查频次。要创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管模式,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产品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质量管控水平。一是对去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每季度要跟踪抽查一次产品质量;二是对未抽查到的生产企业今年的监管抽查不得少于两次;三是要加强巡查监管,对抽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其余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做到高频次全覆盖并做好巡查监管记录。
四、加强不合格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
各县区局特别是上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西省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特别是连续2年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合格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必须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并将结果汇总以正式文件报市局。
五、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上栗县是全国烟花爆竹集中产区,烟花爆竹已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产品质量高低好坏,不尽直接制约本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关乎到社会公共安全和消费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依据职责,切实抓好辖区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落实,通过一个个问题破解,一个个乡镇整治,一个个企业提升,积小胜为大胜,达到质量提升的预期目标。市局将分阶段组织开展督察督导,对工作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效果检查不到位,后处理结果不到位的,将通报当地政府并建议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要善于探索新方法新思路,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形成工作制度和规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实现贺根发局长提出的“2017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