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4月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沈桥村江西简约服饰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由于使用非法制造的简易升降机而造成的人员死亡事故。谢茹副省长对此做了专门批示,要求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省质监局决定组织开展简易升降机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简易升降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的现象,防止简易升降机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对象、内容和要求
整治对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简易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是指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等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链条或液压油缸等部件带动货厢,在井道内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小于15°的刚性导向装置运行的仅用于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已经纳入电梯、施工升降机范围管理的除外)。
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我市简易升降机的使用数量以及使用状况;检查简易升降机定期检验、使用注册登记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使用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等行为。
整治要求:对非法制造、安装的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要立即自行拆除或约请有简易升降机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对逾期未拆除或改造的,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予以严肃查处;对有许可资质单位生产、安装的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简易升降机的定期检验、注册登记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
各县(区)局要结合辖区内简易升降机使用状况,制定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要对本次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将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使用单位,督促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简易升降机的使用单位要提高隐患治理的自觉性,按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整改措施,填写《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表》(附件1),并6月20日前上报县(区)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21日至8月15日)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各县(区)局要组织力量对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建立《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隐患台账》(附件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对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设备要及时报送当地政府,通过当地政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确定排查重点,要加大对工业园区、物流仓库、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等场所的检查。二是加强生产源头的治理。各县(区)局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分局作用,顺藤摸瓜,找到非法制造简易升降机的窝点,联合公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及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一是各县(区)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拆除或改造的简易升降机要进行逐一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各县(区)局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江西省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简易升降机的数据信息进行清理和核对,确保数据库中简易升降机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各县(区)局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形成管理制度和规范,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要督促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对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取得园区管委会、安监、公安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和配合,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县(区)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引导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公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警示教育,对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要制定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生产简易升降机的企业和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拒不整改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在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县(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各县(区)局10月13日前将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附件3上报市局。
联系人:彭春
联系电话:13907997982
附件:1.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
2.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隐患台账
3. 县(区)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附件1
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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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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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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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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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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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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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台数 |
在用台数 |
已注册台数 |
已定期检验台数 |
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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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编号 |
额定起重量 |
制造单位名称 |
制造单位许可证号 |
简易升降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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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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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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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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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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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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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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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注:1、此表由使用单位在自查自纠后填写,每各单位填写一份。
2、此表于6月9日前上报市局特设科。
附件2
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隐患台账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是否下达监察指令书 |
后处理措施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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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县(区)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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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使用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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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设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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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简易升降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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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安全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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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非法制造简易升降机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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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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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安全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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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拆除简易升降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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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改造简易升降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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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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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监察指令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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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制造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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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填报日期:
抄报: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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