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质监局2016年工作要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从事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使用建筑材料的工地。
二、整治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人造板及其制品、墙体屋面保温材料、陶瓷制品(包括各种瓷砖、陶瓷卫生洁具等)、电线电缆、各种管材、低压电器产品(包括开关、插头插座、灯头、终端箱、户外动力箱等)、涂料、建筑外窗、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中空玻璃、钢材、进户门、建筑扣件、水泥及水泥预制构件、砖、混凝土防冻剂等产品的质量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和能效标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及有关执法人员一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检查、依法调查、依法处理,要按照有关证据规则,制定周密检查计划,紧紧围绕案件定性而全面调取证据,形成证据链,在案件调查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谨慎适用强制措施,确保案件质量;三要坚持文明、廉洁、公正执法,切实做到语言文明,举措适当,严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徇私舞弊,索拿卡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其他利益,遵守办案纪律,努力树立市监良好执法形象。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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