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管理,提高公共餐饮具消毒质量,确保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2018年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根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江西省工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6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配齐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执行清洗消毒规范;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有制度、有设施、有措施、有人员、有管理、有记录,餐饮具卫生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需求。
二、整治对象
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是集中用餐的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使用量大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周转频率高的早点店、夜宵摊、快餐店。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加强审批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确保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符合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四小”条例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及许可审查实施细则、《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登记管理办法》及小餐饮食品经营登记审查规范的要求,设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场所,配备设施设备,制定健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二)完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或容器、设备,下同)应当专用,保洁用的设施应当专供存放消毒后餐饮具,保洁设施应当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能满足餐饮具消毒要求的,要及时监督整改。
(三)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与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量相适应的人员。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四)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操作。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五)强化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消毒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洗涤剂、消毒剂购进情况和使用情况,建立集中消毒餐饮具验收记录,索取和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营业执照和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
四、整治措施
(一)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严厉查处无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二)严格餐饮具消毒管理。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严厉查处生产、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三)加强餐饮具监督抽检。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要求(赣食药监科〔2018〕11号、赣食药监办科〔2018〕3号),对餐饮具消毒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发现餐饮具消毒不合格或使用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加强信息共享。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建立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日常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建立和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黑名单”、退市机制等制度,强化和巩固整治效果。要及时公开监督和抽检结果,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公开曝光、公之于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整治到位、成效明显。对组织不力、问题不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公开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每季度及时报送阶段性整治措施、成果,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并在2018年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报表对口上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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