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现将《2018年度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监管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2018年度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我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秩序,提升食品流通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监管“四严”的要求,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从严监管”的基本原则,以“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加强风险防控和工作创新,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掺假造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的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为主、强化风险管理,力争高质量完成各项新任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努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食品销售监管“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全面落实,食品销售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经营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
2.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整体上升。
3.食品销售监管能力、监管领域和监管效能有新的提升。
4.全市食品销售领域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目标分解
1.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网格覆盖率达到100%,经营主体监管责任人100%到位。
2.实现对全部食品销售主体年度日常检查全覆盖,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实行日常监督检查。
3.食品销售环节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案件查办数量每个县区不少于3件。
4.抽检任务(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完成率100%。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后处理率达到100%。
5.进一步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清单,并对照清单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6.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按法律要求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7.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监管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推行食品监管对象定期轮换机制,强化监管者职责定位。
2.强化食品销售经营主体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不做企业的“保姆”,不代替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在监管思路上从“保姆式”监管向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在监管方式上从偏重事后检验向注重过程转变。有针对性地督促企业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主动查找风险、发现风险、化解风险,在有条件的集贸市场积极探索“你点我检”模式,督促市场开办者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我消费者免费检测。
3.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品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状况、食品安全状况,以及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重点针对非法添加、掺假造假,以次充好等问题,加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频次,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未执行的责令其限期执行,对拒不执行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原则上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摸清风险底数,理清风险点,按年度制定本辖区的《食品流通环节问题风险清单》。
5.积极探索“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加强对商场超市的引导,鼓励商场超市通过基地采购、农超对接、订单农业、供应商供货等多种方式拓宽进货渠道,通过设立“三品一标”专柜,促进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大的提升。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暗查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督,形成多措并举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监管格局。
7.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回应群众诉求,对民生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食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村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及制品等涉及人群多、影响面广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逐步变事后被动应急为事前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8.进一步完善小食杂店、小摊贩的监管模式,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开展相关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工作,严控进货、人员、环境的管理,定期抽检,规范引导依法经营。
9.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履职能力;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及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和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活动,震慑违法行为。开展进商超、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意识及消费信心,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抽检计划
1.食品销售环节重点对农贸批发市场、学校周边食杂店经销的小品牌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筛查作用,每个基层分局每年应当至少完成120个批次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根据季节性、节令性特点及日常消费需求量大,且投诉举报又比较集中的食品品种,每个县区每年至少完成50个批次的实验室检测任务。
2.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舆情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测,重点针对非法添加、掺假造假、以次充好等方面。
3.进一步提升不合格样品检出率,按时按量完成食品销售环节全年抽检任务。
六、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坚持全市联动、县区联合、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创建文明城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保障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保障工作流程,采取预防监督、风险评估、驻点监督、现场检测、巡查督导等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方式,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防范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