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符合广告发布登记条件的市级媒体申请单位进行了审核登记,准予其所属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现将市级媒体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向社会公布。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准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媒介名称
001
萍乡日报社
事业法人
萍乡市金陵东路32号
《萍乡日报》
002
江西安源工人报社
企业法人
萍乡市昭萍东路1号
《安源工人报》
003
萍乡市广播电视台
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江湾路(滨河西路)广电传媒大厦
电视台
1.新闻综合频道
2.公共频道
3.教育频道
广播电台
1.综合广播
2.交通文艺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