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现将《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1129号)精神及省质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2017年“质量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2017年“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以“提升产品质量,缔造品质生活”为主题,旨在搭建消费者、生产企业、质检机构、行业协会、基层组织、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平台,面向社区居民、乡镇居民和在校学生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探索发挥社会基层组织等的作用,逐步在社区、学校、乡镇、医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发挥质检技术优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质量信息服务,努力培育起一个由质检系统主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具有良好美誉度的消费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教育公益品牌。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局在社区、学校、乡镇至少选择一个,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实物对比展示、播放视频资料等方式,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解答消费疑难,广泛宣传质检系统在提升国产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消费品生产“同线同标同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活动。各县区局至少选择一个具备一定软硬件条件的社区、学校、乡镇(包括医院),设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搭建质检部门与社区、学校、乡镇之间的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通道。
(三)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活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区、学校、乡镇的现场免费检验检测、消费咨询、产品真假鉴别等惠民服务活动。
(四)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选择重点消费品,采取消费体验评价等方式,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状况满意度调查,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活动组织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2017年9月至11月。
四、活动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作为产品质量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二)注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三进”消费者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开展。通过宣传,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质检保障与质量提升成果,有效回应消费者质量安全诉求,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升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推进社会长效。要通过不断实践与完善,促进风险信息监测点尽快有效采集报送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助力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要通过建章立制,使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成为一个活动常态、内容常新、目标常在的具有良好美誉度的消费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教育公益品牌。
(四)活动总结,及时数据上报。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6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和有关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市局监督科(电子邮箱:1672692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