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局:
为保障化妆品安全,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江西省2018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2018年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萍乡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萍乡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质量提升,安全保障”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抽检工作成效,强化检查和抽检的后期核查处置,使化妆品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促进化妆品高质量的发展。
一、加强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
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专项整治,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积极配合省局做好飞行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品安全风险高的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配方、质量控制、标签标示等为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抽查,依法公开检查和处罚信息。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针对美容美发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染发烫发等安全风险系数较高的产品以及乡镇美容院等监管盲区的检查,严查经营“三无”及假劣化妆品行为,进一步打击非法添加,严查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
三、推进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不断提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的质量和速度,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或委托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3个月内现场检查率达到100%。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备案产品合规性检查。加大对委托生产产品备案质量核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四、做好抽检工作,加大后期核查处置力度
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结合省局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重点关注本市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企业的产品安全和注册在本省的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大对美容院所化妆品的抽检力度,合理制订抽检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组织培训。健全核查处置通报、督查督办制度,提高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规范和程序,增加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尤其要提高报告的质量,确保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药品“十三五”规划提出的50份/百万人口的要求,完成省局下达的不良反应监测任务。各地在达到数量要求的同时,重点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时效。完善严重不良反应直报制度,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化妆品监管。
六、提高监管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化妆品监管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化妆品监管人员和检查员的培训。推进监管队伍建设,保留相对独立和稳定的化妆品监管队伍,探索建立专业化的现场检查员队伍和监管专家队伍。积极发挥化妆品检查员在许可核查和飞行检查工作中的作用,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实务能力。各地应根据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