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3、《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100号) |
申请材料 | 1、电子文档 申报人在提交纸质资料之前,应先完成电子申报程序。 (1)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www.bjsp.gov.cn)上下载保健食品企业申报程序并安装在电脑上; (2)网上在线填写、修改、保存、打印: (3)核对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内容一致; (4)将电子文档(《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发送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bjspzc@jxfda.gov.cn)。 2、各项申报资料 (I)申报资料项目目录; (2)国产保健食品变更申请表(需打印填写); (3)变更具体事项的名称、理由及依据; (4)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6)拟修订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的修订说明。 |
许可程序 | 受理4个工作日 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审核4个工作日 复审2个工作日 审定2个工作日 制作文书2个工作日 报送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
许可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报送时间) |
许可范围 |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者申请变更由省局受理。 |
承办处室 | 保化监管处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791-88158063 |
备注 | |
联系地址 | 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33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