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萍乡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上栗县金龙纯净水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我局依法吊销上栗县金龙纯净水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将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信息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严重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上栗县金龙纯净水有限公司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龙泉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萍)市监(食)罚决〔2018)1001号